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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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
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概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(以下简称“基本法”)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,于1990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并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。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、经济制度、社会制度以及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,确保了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实施,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国家内,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,享有高度自治权。 主要内容1. 政治体制: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、立法和司法制度。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...